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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开展审计,严肃查处“税收洼地”

2024/02/18

2024年1月11日,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首次要求【深入揭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违规出台小政策、形成“税收洼地”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返税乱象】。


2024年1月18日,总局副局长饶立新再次提及此事,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严肃查处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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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持招商竞争力,一些地方通过不规范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入驻,造成严重内卷局面,实质造成“税收洼地”,有违公平,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


01

什么是“税收洼地”

所谓“税收洼地”,是一些地方越权进行减免税,或通过财政返还等方式变相实行税收优惠。


这些“税收洼地”一般都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相对偏远的城区、经济开发区等,通过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过来,希望能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等。



02

常见税收优惠政策

1

税收返还,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等。


这里的税收返还,是针对税收的地方留存部分,在不超过留成比例的情况下,向企业返还部分税款。


流程上,由税务部门先对纳税人正常征税,然后地方政府把自己得到的这一部分按比例再返给企业,形成【先征后返】。

2

税收减免,如免收土地契税、土地增值税。

3

税收奖励,投资者在开发中向政府缴纳的税金,政府确认后按投资者缴纳的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


此外,还有一种是以核定征收为主的税收洼地。


核定征收主要适用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上。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核定征收税率实在太低,逐渐成为了一种【税收优惠】,以至于很多高收入的个人和独资企业也来分一杯羹,包括范冰冰逃税案、邓伦逃税案、薇娅逃税案等,都是走的核定征收路线。


近两年,国家已基本叫停核定征收企业的注册,并逐步清理了不少不合核定征收要求的企业。



03

监管政策变迁

2000年   国发【2000】第2号

《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提到:一些地方为了缓解企业困难或实现其他经济目的,违反有关规定,采取税收先征后返(也称列收列支)的办法,对企业已缴纳的税收予以返还。这种做法不仅扰乱了税收秩序,违背了统一税政、集中税权的原则,而且违背了公共财政的要求,削弱了财政调控能力,甚至形成了潜在的财政风险,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税种的管理权限集中在中央,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擅自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收政策。先征后返政策作为减免税收的一种形式,审批权限属于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

2014年   国发【2014】62号

《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起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对违法违规制定与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以代缴或给予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坚决予以取消。

2021年   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违规返还税款造成财政收入流失”的问题,并要求“抓紧清理和规范部分地方违规返还税收行为”。据此,财政部、税务总局以整改违规返还税收收入等问题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行动,集中整改了多地违规税收返还问题。

2022年   国办发【2022】20号

2022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均提到了清理不当干预市场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的要求。同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再次指出部分地区仍然存在违规或变相返还税收的问题。

2023   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

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包括:


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如违法给予税收优惠、通过违法转换经营者组织形式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等。

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2024年  全国审计工作会议

深入揭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违规出台“小政策”、形成“税收洼地”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返税乱象,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建议,推动重大改革任务蹄疾步稳、有序推进。



04

“税收洼地”的危害

应该看到,“税收洼地”“政策洼地”对地方来说是十分短视的做法,从长远看只是饮鸩止渴。加强招商引资、促进本地经济发展,根本途径在于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税收洼地”“政策洼地”都只是权宜之计,实际上当地获益有限,反而会由于违法违规的政策损害了营商环境,带来不利后果。同时,有不少企业只是利用这些政策进行偷税逃税,甚至通过虚假注册套取优惠,而非真实的投资、发展,难以真正给当地带来税收、就业。



对企业来说,则有可能削弱其创新发展的动力,一旦没有补贴、返还,市场竞争力就大打折扣,同时还有很大的违规风险。近日,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当地开发区管委会通知书,为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公司于此前收到的两笔共2400万元的奖励资金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而被追回。教训表明,企业不应该依靠政府违规的补贴、返还获益,而要靠自身核心竞争力立足市场,这样才能基业长青。



05

税收规划策略建议

在国家严格清理规范财政返还、“税收洼地”的监管环境下,未来的税收规划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和完善:


1

一体化:税收规划不再是独立的,它与业务、法律和财务事项密不可分。每一个税务决策都需要与企业的业务需求、资源配置、法律关系以及财务处理紧密结合,以确保一个综合性、可持续性的税务规划方案的实施。

2

专业化:当前的税收政策和监管环境变化迅速,简单直接的规划方案很难适应这种变化。在一体化的基础上,探讨更为复杂的交易方案、结构设计等,为企业量身定制专业化的税务规划策略,可能在内部管理和执行中带来更高的成本,却有助于企业探寻长期稳定的可持续之路。

3

国际化:在国内税收监管环境逐步收紧的背景下,尤其对于走出去的企业,可以寻求跨境税收规划方案。然而,跨境税收规划方案需要关注国际税收监管环境的变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和监管环境,还需要兼顾外汇合规监管等多重因素,往往需要更为综合的布局,从而谨慎进行决策。